4月22日,大连市执法人员突击对辖区市场进行检查,现场发现一涉嫌销售不合格塑料袋业户,经调查其所销售的塑料袋均未加贴产品尺寸、合格证明等标志,且厚度小于0.025毫米,规格和尺寸均不符合国家要求,属禁止销售产品。
我国从2008年6月开始实施的“限塑令”,要求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低于0.025mm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因为其不仅容易破损,重复利用率低,极易造成资源浪费,而且超薄塑料购物袋轻,容易被风吹到空中,造成白色污染。另外多数超薄塑料购物袋多由地下作坊用废塑料制成,如果与食品接触极易造成食物的二次污染,对人体健康构成威胁。执法人员在进一步调查中发现其位于南沙社区的库房中还有大量的同批次塑料袋。西南路工商所、南沙工商所执法人员在南沙派出所的协助下,迅速出击端掉了其在南沙社区民宅中的仓库。现场查扣不合格塑料袋近10万个,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工商部门在此也提醒广大经营者、消费者,请大家积极响应 “限塑令”, 以减少废塑料“白色污染”,减轻我们共同生存的环境压力。